一名女子因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雇佣中介服务,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早前被裁定罪成,今日(六月十六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处一百小时社会服务令,同时被法庭下令向受害人赔偿约六万三千元。
香港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名女子分别向两名外籍家庭佣工声称自己受聘于已领有职业介绍所牌照的雇佣中介公司,并可以安排外籍家庭佣工的亲友来港工作。
经调查后,海关发现该名女子并非受聘于任何已领有职业介绍所牌照的雇佣中介公司,在收取两名受害人约三万元和三万六千元的中介费用后,亦没有提供相关雇佣聘请服务或安排退款。
海关提醒商户须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服务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如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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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