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切勿佩戴含过量放射性项鍊吊坠(附图)

2009年9月9日

海关今日(九月九日) 呼籲市民切勿佩戴一款含过量放射性的项鍊吊坠。

海关接获卫生署的转介,得悉该类项鍊吊坠对人体健康有潜在危险,立即采取相应行动,先后在一连锁商店的各分店检获共2,835件一款名为"SE Pendant 0352"的项鍊吊坠。

海关抽取货品样本分别送交卫生署及政府化验所进行分析及测试。测试结果显示,有关吊坠中放射性钍-232和铀-238的放射性浓度均超出「国际原子能机构」建议一般消费品含该两种天然放射性核素的上限。

缳生署表示,短期接触该类项鍊吊坠不会对健康造成即时影响。但由于有关辐射剂量达到「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所建议的每年皮肤辐射剂量上限的五至六成,若长年佩戴,个别人士皮肤可能会出现红肿,而患上皮肤癌的风险也随佩戴时间增加。

该项鍊吊坠的供应商已承诺自愿从市面回收货品,市民如持有该项鍊吊坠,应交回该供应商作安全处理。

海关发言人表示,就是次有关项鍊吊坠的化验结果,海关会跟进及继续派员在市面巡查,确保有关项鍊吊坠没有在市场出售以保障消费者。如获足够证据,海关会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

海关非常关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不时在市场巡查及抽取消费品样本进行安全测试,以确保市场上供应的消费品达到合理的安全程度。

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任何人士不得进口、制造或供应消费品,除非该等消费品符合该条例的一般安全规定,否则即属违法。

如属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消费者如发现不安全消费品,请即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或致函香港北角渣华道三百三十三号北角政府合署十一楼海关消费者保障科。


二○○九年九月九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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