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集团主脑及成员串谋走私罪成被判入狱

2019年3月22日

一名走私集团主脑及四名成员因串谋走私,违反《进出口条例》(《条例》),今日(三月二十二日)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成,分别被判监禁三十六至四十二个月。

香港海关及水警去年四月采取联合行动,在流浮山侦破一宗涉嫌利用快艇走私案件,共检获一万一千零十四部智能电话及一百六十八部平板电脑。海关人员跟进调查后,在屯门一个工厂单位再检获大量包装物料。行动中,海关检获的物品估计市值约九百万元。

海关欢迎法庭是次裁决,有关判刑对海上走私活动具阻吓力,对打击走私集团意义重大。

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专用举报罪案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走私活动。



2019年3月2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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