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海味零售商因供应及管有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海味作销售用途,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今日(三月五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罚款一万五千元。
海关人员早前进行试购行动,到一间位于湾仔的海味零售商购买一款标示为干鲍鱼片的海味,经政府化验所检测后,证实为螺片。
海关人员于是采取行动,并在该海味零售商检获六公斤虚假标示为干鲍鱼片的螺片。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商品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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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5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