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打击机构使用盗版软件活动(附图)

2012年11月5日

香港海关过去两个月采取执法行动,打击公司在业务过程中使用盗版电脑软件。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有公司涉嫌使用盗版软件,于是展开调查。行动中,海关共搜查七间公司,检获三十五台载有盗版软件的电脑,当中包括操作系统软件、办公室应用软件和设计软件,总值约十三万元。涉案公司业务包括设计、刊物出版和广告。海关共拘捕十二人,年龄由二十八至五十八岁,其中包括十一名公司董事和一名职员。各人获准保释候查。

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行动)课监督关煜群今日(十一月五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公司使用盗版电脑软件情况近期有轻微上升趋势,显示这些机构对使用正版电脑软件的意识薄弱,海关会密切留意「机构盗版」的情况,有需要时会加强打击。海关亦与软件业界加强沟通,收集情报,部门自二○○三年起已与商业软件联盟合作推出举报奖赏计划,鼓励公众检举使用盗版软件活动。

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在业务过程中管有侵犯版权的物品,不论该业务是否涉及侵犯版权物品的交易,均会构成刑事罪行,最高刑罚为监禁四年及就每件侵权物品罚款五万元。

海关提醒机构董事或合夥人应尊重知识产权,切勿使用盗版软件或其他侵权作品。如机构触犯了管有侵权电脑软件、电影、电视剧、音乐录音或录像作业务用途的罪行,则其董事或合夥人亦可能须负上刑责。

市民如发现有任何侵权活动,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2012年11月5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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