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检获非法进口淡水鱼和龟

2007年2月27日

海关人员昨晚(二月二十六日)在香港国际机场海运货站南面对开水域截查一艘由广东桂山到港的本地渔船,检获一批未列载货舱单淡水鱼和龟,共重约4, 630公斤。

海关人员昨晚在进行反走私行动中,于九时四十五分截查一艘渔船,当时渔船正朝着海运货站南面对开水域航行。

海关人员检获4,250公斤未列载货舱单淡水鱼、173公斤巴西龟和207公斤水鱼,总值约210,300元。

船主未能提供载货舱单;而有关淡水鱼和龟亦没有内地当局发出的有效卫生证明。

海关拘捕四名内地男子,年龄介乎23至49岁,包括38岁船主。他们稍后将被控违反《进出口条例》。

海关初步调查显示,该批海产准备在本地市场出售。

就此案件,香港海关已联络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和渔农自然护理署。

海域行动组指挥官林志强说:「香港海关加强搜查进出香港水域的船只,堵截非法付运鱼类。」

他重申,海关会继续与食环署合作,打击非法付运淡水鱼活动。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士企图进口或出口未列载货舱单货物、或为走私任何物品而将船只结构更改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二○○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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