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 iPass

个人资料收集声明

收集资料的目的

香港海关会将本问卷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用作下列一项或多项用途:

  • 考虑及处理「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注册制度」的申请;
  • 传送有关是次注册制度的相关资讯;
  • 执行香港海关各项职务及职能;以及
  • 利便你/贵公司与香港海关职员沟通。

查阅及改正个人资料

  • 根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你有权查阅及改正你的个人资料。你的查阅权利包括有权获得本问卷内你的个人资料的副本。根据有关条例的条款,本部门可以就处理你提出查阅资料的要求,向你收取合理费用。
  • 有关查阅本问卷的个人资料,包括查阅或改正资料,可向下列人员提出:
    邮寄: 香港海关
    内务行政科
    行政主任(人事)3
    香港北角渣华道 222 号
    海关总部大楼 31 楼
    电话: (852) 3759 3841
    传真: (852) 3108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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