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進口動物、禽鳥及爬蟲類動物,須受香港法例第139章《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條例》及香港法例第421章《狂犬病條例》管制。除非事先獲漁農自然護理署發給許可證,否則不得把此等動物及爬蟲類動物帶入香港。
根據香港法例第207章《植物(進口管制及病蟲害控制)條例》,凡未備有漁農自然護理署預先簽發的有效進口証或授權書而進口植物、植物病蟲害或土壤到香港,均屬違法。然而,在香港以外的任何中國地方生產以及從該等地方進口的植物則不受此限。而且,從其他國家進口切花及供食用的蔬果,亦不受此限。
進口任何瀕危物種動植物,不論其是否活生、死亡、其標本、身體部分或衍生物,均須受香港法例第586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管制。
凡進口任何瀕危物種,均須就每次運入事先領取漁農自然護理署簽發的許可證。
凡進口任何動物、動物屍體及產品,須受香港法例第421章《狂犬病條例》管制。除非事先獲漁農自然護理署發給許可證,否則不得把此等物品帶入香港。動物產品指貓狗的身體部分或身體產品例如狗皮、狗精液、狗血清等及受狂犬病感染的動物。
根據香港法例第145章《化學品管制條例》,36種可用以製造危險藥物或精神藥物的前體或基本化學品,列在受法律管制之列。乙酸酐、麻黃鹼及假麻黃鹼均屬例子。(詳見「牌照及許可證的申請」)。
常見的危險藥物為興奮劑、催眠劑、安神劑及鎮靜劑,鴉片、嗎啡、海洛英、大麻、可卡因及安非他明均屬此列。各項危險藥物載列於香港法例第134章《危險藥物條例》附表1。
凡進口危險藥物,均須備有由衞生署發出的進口許可證及進口證明書,同時亦須具備出口國家的有效出口授權書或轉運證書。
凡屬香港法例第60G章《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附表所載軍需物品清單內列出的爆炸品,均須受工業貿易署簽證管制。一般爆炸品的進口許可證在土木工程拓展署礦務部事先認可下簽發。而煙火特別效果物料的進口許可證則在創意香港事先認可下簽發。
除了進口許可證外,進口爆炸品亦受香港法例第295章《危險品條例》及香港法例第560章《娛樂特別效果條例》管制。在《娛樂特別效果條例》下列明的煙火特別效果物料,其管制機構為創意香港。至於其他爆炸品的管制機構則為土木工程拓展署。從海路運載爆炸品,船主,船隻代理人或船東須向海事處處長呈交危險貨物艙單。艙單的格式可以向海事處索取。
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管有槍械及彈藥須要持有由香港警務處所發給的有效有限度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槍械牌照。除了一般的槍械外,槍口能量超過2焦耳的氣槍、電槍、容載任何有害液體、氣體、粉末的煙霧劑,例如驅狗噴霧、魚叉、魚槍及拉力超過6公斤的弩亦包括在條例內。
此外,凡屬香港法例第60G章《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附表所載軍需物品清單內列出的槍械及彈藥,均須受工業貿易署簽證管制。
香港的基本食物法例載於香港法例第132章《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第V部「食物及藥物」。食物環境衞生署負責實施食物安全監管政策和執行有關法例。
為確保所入口的食物符合香港法例的規定,食物入口商應先向來源地衞生當局申領衞生證明書,然後將證明書隨貨附上,以證明所入口的食物適宜供人食用。此外,進口下列的指定食物類別必須符合特別的規定或安排:
根據香港法例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輸入人類屍體或人類屍體部分;傳染性病原體;懷疑含有傳染性病原體的人類或動物的軀體組織、軀體組織液或人類或動物的軀體的任何部分;懷疑含有傳染性病原體的排泄物、分泌物、血液或血液成分須向衞生署申領許可証。
根據香港法例第330章《汽車(首次登記稅)條例》,任何進口供在香港使用的汽車均須繳付首次登記稅。(詳見「汽車」)
根據香港法例第60A章《進出口(一般)規例》,進口光碟母版及光碟複製品的製作設備,必須具備香港海關簽發的許可證。(詳見「光碟母版及光碟複製品製作設備」。)
根據香港法例第403章《保護臭氧層條例》的規定,若干耗蝕臭氧層物質須受配額及發牌管制。按照 法例附表所列,進出口含氯氟烴、哈龍、甲基氯仿、甲基溴、四氯化碳、含溴氟烴、含氫氯氟烴,均須附同在環境保護署長授權下由工業貿易署簽發的有效許可證。此外,在申請含甲基溴的進口牌照時,入口商應先向漁農自然護理署領取使用含甲基溴作檢疫用的許可證,方可申請進口牌照。
進口載列於香港法例第60A章《進出口(一般)規例》附表1內的中成藥及36種中藥材,須受簽證管制。凡進口此等物品,必須向衞生署申領進口許可證。
任何人士於其個人行李內攜帶合理數量供個人用的中成藥或該36種中藥材進入香港,可獲豁免申領許可證。此外,轉運貨物亦可在若干條件下獲豁免申領許可證。(詳見「轉運貨物豁免簽證方案」)
有關中成藥及受管制中藥材進口許可證的查詢,可聯絡香港九龍觀塘巧明街100號16樓中醫藥規管辦公室(中藥事務管理科)。
凡進口除害劑,須受香港法例第60A章《進出口(一般)規例》及香港法例第133章《除害劑條例》管制。根據前者,每次運入除害劑到香港特別行政區,包括以有效全程提單運入者,均須預先取得漁農自然護理署(由工業貿易署授權)簽發的進口牌照。而甲基溴,因其既是除害劑,亦是耗蝕臭氧層物質,其進口牌照則由工業貿易署簽發。
根據香港法例第133章《除害劑條例》,凡有公司進口除害劑到香港作本地用途或其他再出口用途,均須持有由漁農自然護理署簽發的除害劑牌照或許可證。在香港註冊的除害劑,須領取牌照,未註冊的則須領取許可證。以有效全程提單進口/再出口的除害劑,不受《除害劑條例》管制。
另外,進口甲基溴到香港特別行政區,須受香港法例第403章《保護臭氧層條例》管制。根據條例,如果進口到香港作本地使用的甲基溴乃供檢疫及轉運前貨物處理用,即在允許之列。每次進口此等除害劑,均應具備根據《保護臭氧層條例》下由環境保護署長授權由工業貿易署發出的登記證明書及漁農自然護理署根據香港法例第133章《除害劑條例》簽發的許可證。
進口藥劑產品及藥物,須受香港法例第60A章《進出口(一般)規例》管制。凡進口此等物品,必須附同由衞生署簽發的許可證。
進入香港的旅客如在其個人行李內攜帶合理數量供個人用的藥劑產品或藥物,可獲豁免領取牌照。此外,轉運貨物亦可在若干條件下獲豁免領取牌照。(詳見「轉運貨物豁免簽證方案」。)
根據香港法例第586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進口含有高度瀕危動物成份的藥物須受漁農自然護理署的牌照管制。
車輛、車輛部件、超過111.9千瓦特(150馬力)的舷外引擎
根據香港法例第60章《進出口條例》,在香港水域內以250總噸以下的船隻運載訂明物品,必須具備香港海關簽發的「運載訂明物品牌照」。(詳見「訂明物品」)
凡進口香港法例第60K章《進口(輻射)(禁止)規例》附表所開列的放射性物質及輻照儀器,均須受衞生署發牌管制。只有輻射管理局簽發的放射性物質牌照、輻照儀器牌照或豁免書持有人,才可獲簽發進口許可證。
有關進口許可證的查詢,可聯絡香港西灣河太康街28號西灣河健康中心3樓衞生署放射衞生科。
進口無線電發送器具,需受香港法例第106章《電訊條例》管制。任何人士倘進口該等器具,除非屬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簽發無線電商牌照(放寬限制)持有人而獲許於貿易或業務期間售賣該等器具,否則必須領取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簽發的進口許可證。
根據香港法例第296A章《儲備商品(進出口及儲備存貨管制)規例》,食米是唯一一種儲備商品。進口食米供本地食用的進口許可證,只發給已向工業貿易署註冊為貯存商的商號。
進口冷藏肉類、冷凍肉類、冷藏家禽、冷凍家禽,則受香港法例第60A章《進出口(一般)規例》的簽證管制。每次付運必須附有由食物環境衞生署簽發的進口許可證。
任何人士於其個人行李內進口不超過15公斤的食米、冷藏或冷凍肉類及家禽,作個人食用或禮品用途,則毋須申領進口許可證。不過,所有進口冷藏或冷凍肉類及家禽,必需附有香港法例第132AK章《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內訂明的官方證明書。
此外,在若干條件下,轉運貨品可獲豁免申領許可證。(詳見「轉運貨物豁免簽證方案」)
按照香港法例第132AK章《進口野味、肉類、家禽及蛋類規例》,任何人士進口野味、肉類及家禽,必須預先獲得食物環境衞生署許可。除非進口的肉類及家禽附有食物環境衞生署署長認可的來源地發證實體所簽發的有效衞生證明書,則毋須預先取得許可。
此外,任何人除非能出示衞生證明書及/或食物環境衞生署衞生主任的書面准許,否則不可把蛋類輸入香港。如輸入的蛋或該部分屬全熟或構成合成食物的其中一種配料,則不在規例規管之列。
輸入香港的肉類、家禽或蛋類如在轉運過程中曾於香港以外任何地方卸下,則須附同轉運證明書;除非輸入的貨物是以密封的冷凍容器盛載,而又足以證明並使衞生主任信納,該等容器的封口仍然完好,並且從來源地運往香港過程中,並沒受任何方式干擾。
如有查詢,可聯絡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43樓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食物進/出口組。
根據香港法例第147章《沙粒條例》,以船隻或車輛入口及搬運超過100公斤沙粒,須具備由土木工程拓展署填料管理部簽發的搬運許可證。
為保障公眾健康,根據香港法例第132BW章《無煙煙草產品(禁止)規例》,無煙煙草產品是禁止進口及托運。查詢可聯絡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食物進/出口組。
高速數碼電腦、以複式半導體製成的記憶裝置、單式光纖精密通訊系統、化武前體、與核子、化學或生物武器用途有關的物品,以及若干火器及彈藥等,一般視為戰略物品。簽證的目的是要監察及管制戰略物品的流通,以免香港被利用作擴散武器的管道,並確保香港可繼續取得高科技產品。
凡進口香港法例第60章《進出口條例》以及香港法例第60G章《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附表所開列的戰略物品,均須遵守工業貿易署實施的簽證管制措施。
根據 香港法例第60A章《進出口(一般)規例》,未經加工鑽石指未經任何工序或只經簡單鋸開、切割或粗磨的鑽石。
按該規例規定,所有經營未經加工鑽石進口、出口、運載或買賣業務的人士,必須向工業貿易署登記。而根據香港法例第60A章《進出口(一般)規例》,進口未經加工鑽石須受簽證管制。進口商必須於貨物實際到港前向工業貿易署申請金伯利證書(進口)。
經營運載未經加工鑽石而已在工業貿易署登記及符合香港法例第60A章第6DB條(1A)款的人士/運輸商,於運載過境或透過航空轉運的未經加工鑽石進口時,可獲豁免申領金伯利證書(進口),但有關的未經加工鑽石必須存放於密封的容器內,及該容器未經干擾及容器的密封亦保持完整無損。而以其他運載模式並憑全程提單或全程空運提單轉運的未經加工鑽石,則必須已在工業貿易署登記為未經加工鑽石商和已申請轉運豁免,並遵守有關的豁免條件,方可獲豁免申領金伯利證書(進口)。
查詢可聯絡香港九龍城協調道3號工業貿易大樓16樓1604室工業貿易署未經加工鑽石及消耗臭氧層物質簽證分組。
根據香港法例第354章《廢物處置條例》第20A條,進口廢物須受環境保護署管制。所有進口廢物必須持有環境保護署簽發的許可證,除非該等廢物屬於附表6內列明的類別,且未受污染,而輸入的目的是為再加工,循環再造或回收或是為再使用該等廢物,則不在此限。常見的附表6廢物有廢紙、紡織品廢物、金屬碎料及硬塑料廢物。常見的有害廢物(非附表6廢物)有醫療廢物、電腦或電視的顯示管及廢置電池。
根據香港法例第595章《有毒化學品管制條例》,凡進口該法例附表1及2所開列的非除害劑有毒化學品,須受簽證管制。任何人進口該條例所列的受管制化學品,包括過境(附表1內之第1類化學品)或轉運(附表1及2內之第1類及第2類化學品),必須預先申領由環境保護署簽發的有效「相關活動」進口許可證。
根據香港法例第60章《進出口條例》,每批進口的受管制化學品,包括以有效全程提單進口,亦必須預先向環境保護署申領「相關託運貨品」進口許可證。過境物品(只適用於第1類化學品)或航空轉運貨物(適用於第1類及第2類化學品)可被豁免,但須遵守某些條件。
有關「相關活動」許可證或「相關託運貨品」許可證的查詢,可聯絡香港灣仔軒尼詩道130號修頓中心28樓環境保護署總區辦事處(有毒化學品管制)。
香港法例第217章《武器條例》禁止管有該條例附表中所列明的違禁武器,如中國式飛鏢、指節套、彈簧鋼棒、重力刀及重力操作鋼棒等。
根據香港法例第635A章《南極海洋生物資源養護(犬牙魚產品證書制度)規例》,任何人除非持有由漁護署發出的進口許可證,否則不得進口任何活體或已死的犬牙魚產,包括任何犬牙魚的魚肉或其他部分(不論是未經烹煮,或以任何方式加工或保質處理者)。
任何人士於其個人行李內進口不超過15公斤的犬牙魚產,作個人食用或禮品用途,則毋須申領進口許可證。
根據香港法例第640章《汞管制條例》,進口汞(俗稱「水銀」)及汞混合物必須領有環境保護署發出的許可證。此外,任何人不得進口受規管添汞產品 (例如: 非電子溫度計、含汞量超過百萬分之1的化妝品)。
根據香港法例第60章《進出口條例》,任何人士不得進口另類吸煙產品。
另類吸煙產品如屬以下物品或貨物,可獲豁免進口管制:
另類吸煙產品的定義載列於香港法例第371章《吸煙(公眾衞生)條例》附表7 第2 部。一般而言,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草本煙、任何經設計用作另類吸煙產品的零件或配件,及任何包裝成適合用於另類吸煙產品器具的物質或煙草。
任何人士如希望獲得指明聯運轉運另類吸煙產品的豁免,須事先向海關關長申請成為「另類吸煙產品轉運監管計劃」的登記營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