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人員負責執行香港法例第362章《商品說明條例》及當中的八條附屬法例,目的是禁止在營商過程中,對提供的貨品作出虛假商品說明、以及虛假、具誤導性或不完整的資料及錯誤陳述,以保障消費者。
海關人員會進行突擊檢查,以確保商戶遵從有關法例,並會就懷疑違例的情況進行調查。
任何人在營商過程中,供應或要約供應、管有作售賣或任何商業用途或製造任何已應用原產地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即屬犯罪。
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362章《商品說明條例》的條文:
有關不良經營手法的投訴一般涉及誤導標價,斤兩混淆,貨品成份或功能與聲稱不符。
中國內地 | 香港特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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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斤 = | 2 市斤 | 1.65 斤 |
1 斤 = | 12.10 市両 | 16 両 |
1 市斤 = | 10 市両 | 13.23 両 |
如發現有懷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的情況,請致電海關熱線(24小時)舉報,電話:(852) 2545 6182。
為讓執行機構有效掌握資料以公正且合理地評估能否跟進,舉報人請填寫並將特定舉報表格 經以下途徑寄出:
郵遞: 香港郵政總局信箱1166號
傳真: (852) 2543 4942
電郵: crimereport@customs.gov.hk
本署會跟進您提供的資料。如有需要,調查人員會聯絡您以取得進一步的資料。倘若需要您的書面供詞,調查人員會邀請您到海關辦公室錄取。不論是次調查結果如何,您提供的資料將有助海關偵查該商戶可能涉及的違規行為。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第17(2)條,本署不能披露於調查個案時所獲得的資料,包括結案的考慮因素。如舉報人需要協助,請致電24小時舉報熱線 (852) 2545 6182與本署聯絡。
如要查詢一般資料,請聯絡一般查詢。